黃之鋒等佔旺違禁制令 有參與者求情「以為是與警方的遊戲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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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07/10 11:37

最後更新: 2017/07/10 11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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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一名被告黃麗蘊,涉案時年僅19歲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律政司前年就兩批人士涉於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,控以各人刑事藐視法庭罪,其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、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7人日前已承認指控,押後判刑。高院今處理另外4名承認指控答辯人的求情。辯方求情指4人並非決策者或領導角色,角色被動,有如於工廠內工作的最低層工人。

4名承認指控的答辯人分別為楊浩華、馬寶鈞、黃麗蘊及張啟昕,年齡由21至32歲。

代表4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求情指,張啟昕為一間社區服務中心的社區發展主任,持有碩士學位,並獲民主黨黃碧雲為她撰寫求情信。張在事件中並非決策者或執行者,亦不是持有強烈政見,願向法庭毫無保留地致歉。

麥續指,地產從業員馬寶鈞其實並不能理解事件涉及的政治理念,只是即興參與者,更一度以為是與警方的一場遊戲,而他打算離開時已經太遲,之後被捕。

另一位答辯人黃麗蘊參與事件時年僅19歲,她承認自己的目的是示威,但並非有意損害法庭威嚴。而任職保安的楊浩華的參與程度亦不高。

麥又強調,4人並非事件的決策者及行動者等,角色被動,部分人未能分清他們的行為是挑戰法庭或是挑戰政府等,希望法庭可判處罰款或緩刑。法官則將判刑押後至否認指控的9名答辯人之審訊完結後才處理。